-- 新聞:0793-8224621 --
辦法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啟動飛行檢查,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的;舉報線索反映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醫療保障智能監控或者大數據篩查提示醫療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需要開展飛行檢查的情形。
辦法提出,被檢地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移交材料的3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進度和整改方案上報組織飛行檢查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并在處理完結后5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面報告。此外,組織飛行檢查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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